張衛(wèi)榮的故事,,大概是我見過的最窩囊而又憋屈的事之一,。自己一手創(chuàng)辦的公司,莫名其妙成了別人的,,稀里糊涂吃官司,,坐牢兩年多,出獄了也沒弄明白這一切到底是為什么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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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,,在坐了兩年牢之后,張衛(wèi)榮刑滿釋放,。他回到老家蘇州蓮花島,,在那里睡了好多天,睡醒了就想自己前幾年的遭遇,,越想越覺得屈,,想給自己翻案,但又不知從何下手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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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來找了律師,,又通過律師找到了不少關(guān)于自己案件的材料,慢慢才捋出頭緒,。在這些材料,、卷宗里,有一張借條,,上面寫著他的公司在2010年10月借了蘇州商人顧三官8000萬元,,蓋了他公司的公章,但沒有他作為公司法人的簽名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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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些材料,,張衛(wèi)榮才知道自己欠了一筆“不知情”的巨款。事情原本很簡單,。2010年9月,,他在江西共青城投資的太陽能工廠因為要擴(kuò)大產(chǎn)能,,急需引入戰(zhàn)略投資人,融一筆資金,。他在自己的別墅陽臺上打電話找投資人的時候,,這事被鄰居陸福榮聽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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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位鄰居便主動請纓,,給張衛(wèi)榮介紹了商人顧三官,。兩人一個缺錢,一個手有余糧,,在陸福榮安排的飯局上,,達(dá)成了投資意向。既然確定了投資意向,,接下來就是對標(biāo)的公司做盡職調(diào)查,,核查公司資產(chǎn)、財務(wù)等情況,,以便最終確定投資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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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定投資意向后,張衛(wèi)榮去美國出差10天,。臨行前,,他把公司章、財務(wù)章和法人章等交給“好鄰居”陸福榮代為保管,,委托后者協(xié)助顧三官的代表對公司做盡職調(diào)查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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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候,雙方只是簽了投資意向書,,并沒有最終決定合作,,但投資人卻迫不及待地打錢。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,,雙方原本商討的投資額為5000萬元,,投資人卻多打了3000萬元過來,。后來,,投資人顧三官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,“因為我這個人比較大方,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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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么積極、大方的投資人,,在過去任何商業(yè)場合,,恐怕也難得見到吧。幾天之后,,張衛(wèi)榮即嘗到了苦果,。他出差回來,,投資人顧三官便通過陸福榮來追索8000萬元欠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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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無法償還,,因為公司章,、法人章和財務(wù)章都在別人手上,他已經(jīng)無法控制自己的公司,,也看不到賬戶,。這一糾紛無法解決,投資人顧三官后來以張衛(wèi)榮涉嫌虛開發(fā)票,、挪用資金等多個罪名向公安機關(guān)報案,。最終的結(jié)果,正如我在文章開頭提到的,,張衛(wèi)榮坐了兩年半牢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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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獄之后,張衛(wèi)榮通過自己三年多的努力,,以及共青城當(dāng)?shù)卣汰h(huán)境的變化,,最后被當(dāng)?shù)胤ㄔ焊呐袩o罪,洗刷冤情,。但失去多年的光陰,,他已經(jīng)很難再找回自己失去的東西,也沒辦法要回自己的公司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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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(dāng)他回憶起當(dāng)年把公司章,、法人章和財務(wù)章交給陸福榮保管時,我想到的第一個詞是“荒唐”,,很長時間過去,,依然感覺難以置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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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接觸的眾多企業(yè)創(chuàng)始人中,,這是絕無僅有的案例,。對于一家建立不過幾年、公司治理極不規(guī)范的中小企業(yè)而言,,創(chuàng)始人交出公司章,、法人章和財務(wù)章,很大程度上意味著失去了對這家公司的控制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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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因為有此荒唐之舉,,張衛(wèi)榮的對手們才有機會利用這些公章,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,,轉(zhuǎn)入轉(zhuǎn)出資金,,簽了不少文件,包括那份8000萬借條,,讓他最終自食苦果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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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衛(wèi)榮那次出差之前,,其實他還有別的選擇。他是共青城女婿,,妻子是律師,,岳母是財會,如果當(dāng)時把公章交由親人代為保管,,結(jié)局或許是另一番模樣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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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張衛(wèi)榮說,他和陸福榮鄰居多年,,關(guān)系很好,,兩人之間絕對信任。這種“絕對”的感情,,讓他在那個瞬間,,失掉了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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